英報+網路 不可說的秘密現行

英國一家報紙日前刊登一則「什麼都沒有說」的新聞報導,《衛報》十三日在頭版報導:一名英國國會議員在下議院質詢了一個問題。可是,該報無法透露「誰提出質詢」、「質詢內容是什麼」、「哪位政府閣員負責回覆這項質詢」,以及「哪裡可發現這項質詢內容」。

至於什麼都不能說的原因是什麼呢?還是不能說。《衛報》僅解釋,理由在於,「不能指稱的法律障礙」、「涉及不能提及的程序」,以及,「一位必須維持秘密身分的人士」。

富商名流藉法律箝制報導

這到底是什麼報導?看的人一頭霧水。然而,了解內情的人,立刻明白,卡死這則報導的利器是英國法院發出的「超級禁令」(super-injunction)。

在英國,個人或公司行號,甚至政府機構均可以不同理由,如隱私權、人權、國家安全等,透過法律程序,要求法院針對某項特定事件發出報導禁令(injunction)。「超級禁令」更厲害,收到禁令的媒體,不但不能報導受禁事件,且不得對外透露,是受法律箝制之故。

過去三年,富商名流運用「超級禁令」封鎖報導的案例愈來愈頻繁。報社可上訴要求解禁,但耗時費錢。許多報老闆索性告訴總編,「不要碰」這些麻煩。

網民搜索解答貼到部落格

無論如何,《衛報》這則「什麼都不能說」的報導貼到網路上不過「幾分鐘」後,網民立刻在英國國會網站上搜索到報紙報導中不能說的祕密,並把它張貼到部落格裡,「推特」使用者也很快接到這項訊息。

當天午餐時間,上百萬的人都知道了,原來《衛報》不能報導的,是石油公司Trafigura把有毒廢棄物傾倒在非洲象牙海岸。

《衛報》在九月十一日得悉這項消息,Trafigura以雄厚財力聘請媒體法律專業Carter-Ruck律師公司,緊急祭出「超級禁令」,阻止《衛報》報導。十月十二日,《衛報》聽說國會中有議員就此事提出質詢,但因為受到箝制,只好刊出那麼一則什麼都沒說,讓讀者自己去發掘的報導。

「Trafigura原以為可花錢買沉默,」《衛報》總編輯羅斯布瑞傑說,「但老媒體(報紙)和新科技(網路與推特)共同突破箝制,反而使其更惡名昭彰。」

感想:

我覺得這則新聞超酷的!充分展現出媒體人應有的風骨,反觀台灣的媒體呢?大部分是為虎作倀,跟隨政府掩蓋真相,媒體人應有的風骨蕩然無存,無怪乎今年度新聞媒體自由度會大幅倒退,因為大多數的媒體並沒有真的站在客觀中立的角度挖掘出所有人民應該知道的事實,而是憑著各報的意識形態選擇性的報導,無論是正反的意見人民都想知道,也都應該知道,請台灣的現在與未來的媒體人,不要讓自己淪為政商的工具,發揮該有的制衡效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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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煌 曦之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